经文:林前10:1-33
借着保罗再论吃祭偶像之物的问题,让我们认识当以色列人的历史鉴戒,而不要重蹈覆辙;既有分于主的筵席,不可吃鬼的筵席;以及荣神益人的行事原则。
1. 以色列人的历史鉴戒(1-13节);
2. 两种筵席(14-22节);
3. 荣神益人的行事总则(23-33节)
一、历史鉴戒:1-13节──不要重蹈覆辙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用了3章(8-10章)的圣经来讨论吃祭偶像之物的事。第八章述及爱心管理的原则,第九章是保罗以身作则的榜样,而在第十章 1-13节则是引证以色列人失败的鉴戒。
1、归入摩西:1-4 节
他们坐下吃喝,起来玩耍,多半在旷野倒毙。在这一段,保罗以以色列人失败的历史与旧约的豫表作为鉴戒和警告。保罗提起以色列人的历史,引用了五个“都“字,来指出他们本来:
——“都”在云下(1节,出13:21-22)走旷野的道路;
——“都”从海中经过(2-3节,指红海,出14:22,29);
——“都”在云里、海里受浸(3节)归了摩西;
——“都”吃了一样的灵食(4节,指吗哪,出16:14,31,35);
——“都”喝了一样的灵水(5节,出17:6);并有灵盘石随着他们(5节)。
2、倒毙旷野:5-11节
但他们放纵自己,坐下吃喝,起来玩耍,就倒毙在旷野(民25:9) 。所以保罗劝勉我们应该以他们遭遇这些事作为鉴戒,不贪恋恶事、不拜偶像、不行奸淫、不试探主、不发怨言。然而在受试探的时候,要谨慎,不应自夸,免得跌倒。
3、成为鉴戒:12-13节
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神总要给我们开一条出路。有位传道人说得好:“神所开给我们的那条出路,乃是一条逃避的路,加上一双飞奔的脚。”
二、两种筵席:14-22节──有分主的筵席
在这段保罗以主的筵席(擘饼聚会)与鬼的筵席作比较,更进一步提醒我们,不仅是不要拜偶像,而更重要的是逃避拜偶像的事。他指出我们不可既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因为我们不能与基督有分,又与魔鬼有分,以至惹动了主的愤恨。
1、不吃的原则:
(1)不可在庙中吃,因明知那是祭过偶像之物(19-22 节);
(2)不可在人告诉那是祭过的物之后再吃(28-29 节) 。
2、吃的原则:
(1)凡市上卖的,只管吃,不要问(25节);
(2)凡筵席上摆在面前的,只管吃,不要问(27节)。
三、行事总则:23-33节──荣神益人
23~33 节,保罗以“荣神益人”的原则,结束了谈论“拜祭偶像之肉是否可吃”的问题。保罗指出基督徒行事的准则:
1、凡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乃求别人的益处:23-24 节
2、凡市上所卖的,筵席中所摆上的,都可吃:25-27 节
3、却为别人的良心而不吃:28-30 节
4、我们或吃或喝,都要为荣耀神和造就人而行:31-33 节
在这段,保罗再次强调凡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乃求别人的益处。接着,保罗用具体的例子,教导凡市上所卖的,筵席中所摆上的,都可吃,但却为别人的良心而不吃 。保罗总结了前面所讲的一切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
最后,保罗引自己为例,他凡事都叫众人喜欢,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
四、教训:
1、荣耀神:
关于荣耀神的方面,保罗在罗马书教导我们蒙恩以后,我们生活的中心和目的乃是为主而活(罗14:8);凡所作的都要凭信心行事(罗14:22-23)。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让主作主,不讨自己的喜悦,乃是要讨主的喜悦(罗15:1)。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则更具体指出,无论我们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凡所作的都要凭爱心的原则造就人(林前8:1),而凡亏缺神荣耀的事,都不该做。
2、使人得益处:
保罗给我们的生活行事原则,是以对人有没有益处和造就而定(林前9:22;10:23-24)。所以凡事要不求自己的益处,而求别人的益处(林前10:33;罗15:2),而凡能叫人跌倒的,得罪人的,叫人忧愁的都不该去作(罗14:14,21;林前8:12-13;10:32)。而保罗以身作则,见证凡他所行的,都是为要与人同得福音的好处(林前9:23)。
3、自己不受辖制:
无论作哪一件事,我们都不能受它的辖制(林前6:12)。人一但由爱好变成了玩物丧志,那它就可能变成捆绑人的恶势力(彼后2:19;罗6:16),而使人落入沉迷不能自拔的恶习里。总之,无论作什么,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的名,借着他感谢父神(西3:17),凡不能谢恩的就不要去作(帖前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