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恋爱中的“小朋友”                  
2020-07-30 08: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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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堂同工:程艳明执事、徐静师母

爱情是门高深的学问。在今天,有越来越多的爱情及婚姻问题困扰着人们。而这些“问题”导致人们对男女间的爱情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认识:其一,是认为爱情是两个人即男和女之间纯粹的个人之事,与他者无关;其二,是认为爱情的神圣性可以高于任何人世间的伦理和道德,换而言之,就是完全可以不受人当尽的责任和义务的限制。

圣经说,人所测不透的奇妙之一就有“男与女交合的道”(参箴30:19)。因着神所赐的天性,人会被异性吸引;男女是由相识发展到相爱,再由相爱走向婚姻的。因此,在人的一生中,其实恋爱是一个很重要的阶段,它对人的一生有很深远的影响。真正的爱情,应当是发自心灵的强烈感受,而男女之间的恋爱,则是一种实际的行动,是男人与女人之间互动的行为。

作为有着基督教背景的基督徒来讲,我们在恋爱的问题上应当注意些什么呢?是从众的随波逐流,还是矜持着传统缘由天定呢?笔者拙见,一个立志蒙神喜悦的青年基督徒应该确知,婚姻是人生中至关重要的大事,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人一生中的头等大事。当信徒与异性结交朋友的时候,应当在神面前十分谨慎地祈祷;如果双方的相处关系是蒙神喜悦的,那么他们的一生也必定会蒙神的祝福,并且彼此在对方的生命中产生美好的影响;反之,如果信徒在选择异性朋友的事上受了世俗潮流的影响和撒但的蒙蔽,双方的生命就会受到极大的败坏,会祸及终身,从而失去上帝赐下的婚姻祝福。

基督教传入中国在其发展并兴盛,并没有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背离;相反,在中国的近代史和改革开放中起到了积极促进的作用。就近十几年调查取证,有更多的年轻男女的婚礼都步入了基督的殿堂。绝大多数的人已经不是为了别出心裁的“图洋气”、“赶时髦”了,而是,真正的想在教堂里面得到上帝的祝福,正视他们爱情所缔结的婚姻。所以,就此我想与读者依照圣经的立场,结合中国的传统文化来与年轻人谈谈恋爱、婚姻及家庭。

恋爱者当谨慎的几件事。

诗经《国风·周南·关雎》上讲: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这诗歌写的是多么的优美啊!完全不像是被封建桎梏的思想所束缚的古代社会。全诗共分三章。

第一章(第1节),描写小伙子见到一位漂亮的姑娘,从而引起的爱慕的感情和求婚的愿望。

第二章(第2-3节),描写小伙子求婚,苦于无法,求之不得,因而朝思暮想,寝食不安的苦恋情形。

第三章(第4-5节),描写小伙子结婚成梦,梦想成婚的欢乐场景。这充分的说明自古男欢女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无需遮掩,乃是一件美事。就连我们的上帝也说“那人独居不好”,故上帝带亚当走进恋爱,建立婚姻及家庭。但基督徒与异性朋友结交恋爱,这种关系就不单单是两人自己的私事关系。婚姻是伦理伦常中最宝贵的事情,只有上帝的参与才有属天的祝福,而结交异性朋友、恋爱发展、婚前的心理准备,这期间是上帝参与拣选的过程,是未婚的青年基督徒们不容忽略的重大事情,所以有几个基本问题必须加以考虑:

东风堂同工:佟冬教师、春丽师母

首先,这个结交关系是否为神所许可?

倘若对方没有成为基督徒,这对你们的结交虽无碍,但对因结交进入婚姻就有了极大的阻碍。我虽不反对这种结交,但这毕竟给你的祷告增加了很大的拦阻。我牧会事奉的教会是极力的主张信仰的结合才是属灵的契合。所以,我提醒青年男女的恋爱可以选择非信徒,但一定要在信仰、感情、性格的成熟后方可步入婚姻。若恋爱的打磨没有让对方迎接耶稣,进入虔诚的礼拜,清心的祈祷,那我可以很直面的告诉你:那不是你应当选择的婚姻对象,也许你会因笔者的观点太生硬。其实不然,因为圣经上明确地要求基督徒不可与非基督徒结婚:“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6:14)。除非我们生长在极其特殊的环境,有上帝特别的差遣,像以斯帖或何西阿先知那样使命的呼召,要不然绝不可在你的婚姻上冒险。

有些基督徒自以为即使与未信耶稣的人结婚,自己仍能站立得稳;实际上这是被自己的私欲蒙蔽了心眼,显出他肉体的软弱。也许他们暗自思忖,自己可以带领对方信主,其实这种想法是极为不智的,是对生活缺乏经验,对真理缺乏认识的结果。神既然明令禁止信徒与非信徒结合,信徒就当顺服;如果信徒将神的吩咐当作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自己的灵命就必大受亏损,这也显明了他对神的心态。请允许笔者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案例:

某教会有一位非常热心的小姊妹在教会里事奉,当她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有很多爱主的肢体给她介绍信耶稣的男朋友,但她都因种种原因不愿与教会里的弟兄结合。最后,她不顾教会同工和家人的反对选择了教外不信耶稣的男孩为她的丈夫,她为了自己错误的选择,就有了那些托词和借口:“我可以带领他信耶稣噢!”,“他也是上帝所造的,早晚他会相信的。”“他虽然不信仰基督教,但是他从来不反对呀!”……等等,等等。这些都是她自圆其说的宽慰之言。婚后是可想而知的,不但她的丈夫没有来信耶稣,就连她也离开了服事和礼拜的生活,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在教会中见到她,但愿将来能在天国里面见到她。

各位青年的朋友们,你要清楚的知道你自己的软弱和短板,你不是光环圣人,也不是大智贤人;你不是摩西,也不是以利亚,我们也会有软弱、疲惫的时候,因为,“我们是与以利亚一样性情的人”(雅5:17)。所以使徒保罗提醒我们说:“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

我们错误地把自己当成拯救者,可以带领很多人相信耶稣,甚至不惜一切代价的以身犯险;可你更当知道的一件事,一个人若不是为了满足主耶稣,却只为了实现自己的“恋爱”欲望,那么其结局是可想而知的。

当参孙看见那非利士女子时,他只说:“我喜悦她”(士14:3)。实际上,有哪一个男孩儿或女孩儿看见漂亮的“白富美”、潇洒的“高富帅”不花痴呢?!但是花痴归花痴,该醒的时候就要醒醒啊!年轻的参孙啊,要知道你是有使命、有信仰的勇士啊,在这件事情上你首先应当问的是:她是不是耶和华上帝所喜悦的?如果他这样尊重神的旨意,就不致遭受日后的杀身之祸了。当年我和我的妻子两情相悦恋爱了两年之久,已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妻子突然对我说:“且慢,我们是没问题了,上帝有没有意见呢?你是不是上帝为我预备的丈夫,我是不是上帝为你预备的妻子。如果我们的的爱情没有上帝的祝福,那将是一桩悲惨的婚姻,你和我都承受不了这悲惨的打击,我们要再一次祷告求问神的意见。”于是,我们定下了6个月的祷告时间来征求天上父亲的意见,结果是神人所喜悦的,我们充满了欢乐和知足,于是就有了我们幸福的小家,就有了我们可爱的女儿。

其次,我真的愿意与这个人结婚吗?

也许你认为这个问题的提出似乎有些怪异,但它确是一个应当考虑的实际问题。现在很多青年人在与异性交往时都很随便,我听到有年青人说:“恋爱归恋爱,结婚归结婚,谈恋爱不一定是为了结婚啊!”还有更甚者,两人在一起同居,称之为“试婚”,待感情和生活能融入在一起则结婚,不然则分道扬镳,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两人各不相干、情同陌路。这也许是社会上的普遍法则,但不要忘记圣经上明说:“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13:4)。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特别在异教的社会中,道德标准并不高;所以,《希伯来书》的作者写下了这句婚姻伦理的要求。但是,这也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一个人若在他的交往中不是为了恋爱和婚姻准备;那他根本不可能得尝爱情的硕果的。今天,淫乱的事与日俱增,在司空见惯的行径下人不以为然。但苟合行淫的神必审判,因为婚姻制度是神所设立的(参看创2:24)。婚姻即是神圣的,只有结婚的人才可以有圣洁的性爱生活,除此之外都是上帝所恨恶的一件事。

所罗门说:“敬畏耶和华,在乎恨恶邪恶。”(箴8:13)。

人越是敬畏神,就越发恨恶罪。人不能既爱神,又离不开罪恶的生活,这两者是不能共存。心中存有隐密的罪,表示你在内心里容忍邪恶。你要与罪恶一刀两断,把自己完全交托给神。一个基督徒一生要追求的莫过于就是敬畏耶和华,所罗门告诉我们敬畏耶和华在乎恨恶邪恶;换句话,也就是上帝不喜悦的事我们也应当不喜悦,上帝看为美的我们也应当以为善。总之,如使徒保罗所说:“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腓2:5)。

基督徒如果不能以基督为中心,就会体贴自己的情欲,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所以,有年轻的基督徒随着自己的喜好接触异性时,他很可能并没有与对方产生真正的感情,最初他们也许只是愿意与对方成为普通的朋友而已。然而,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却产生了强烈的冲动,以致于他们错把这种冲动理解为爱情,甚至因此而草率地以身相许,提出结婚。这里有必要对正在觅偶的未婚的青年信徒提出忠告:你应当安静地考虑,慎思明辨,也要求问神,你是否果真希望与对方结婚?

再次,我们是否真的性情相投?

使徒保罗在《腓立比书》有话说:“所以,在基督里若有什么劝勉,爱心有什么安慰,圣灵有什么交通,心中有什么慈悲怜悯,你们就要意念相同,爱心相同,有一样的心思,有一样的意念,使我的喜乐可以满足。”(腓2:1-2)。

这段经文是保罗写给教会的合一;但这也适合婚恋中的属灵的合一。只要二人能在肉体和灵性上彼此相爱,有同一的心思和目标。就当彼此双方一起为爱在努力,关心对方的问题如同关心自己的问题,将对方的事放在自己的事之上,就能体现合一成熟的生命。这生命是在爱、心思、意念上达到完全的契合。美国著名资深婚姻家庭顾问薛查理牧师在他所著的《圣地爱语》一书中说:“婚姻不是去找一个合适的人,乃是去做一个合适的人。” 错误的婚姻往往是约束别人满足自己,从而彼此都带着自私的心态衡量对方,只看见对方眼中有刺,却不晓得自己眼中有梁木。

美满的结合是意念相同,爱心相同,有一样的心思,有一样的意念,可谓是“夫唱妇随到白头”。因此,二人能否同心合意地祈祷?能否在神的话语上彼此有通畅的交通?在跟随主、服事主的事工上能否互相帮助?灵性上和理性上相互契合,对于美满的婚姻是极为重要的。而现在的年轻人有好些身染恶习,虚伪、贪婪、势利眼、平庸的邪恶,虚假的谎言,是在肉体中败坏的表现。他们用敲诈的手段,剥削的方法将别人的财富据为己有,见风使舵为他们的“成功”造就了机会主义,得利帮腔成了他们“发财致富”的跳板。可惜的是,这些年轻人常常把美貌、魅力、金钱、地位等无关紧要的东西当作选择配偶的首要条件,却忽略了更为要紧的问题。

最后,我们的结合是否有耶稣基督的引导?

记得在主里有一个不幸的婚姻,在某一教会有一个十分爱主的姐妹在诗班做事奉的工作。她不但年轻且又漂亮,人又是一个很谦和的女孩。一次偶然的机会,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上认识了一男孩子,这个男孩子立刻被眼前的这位靓丽的“白雪公主”所吸引,立时这种一见钟情之感如排山倒海之势一发而不可收拾。从此,他不断的寻找机会主动与她接近,也不时的向女孩承认自己的心意并表白自己的信仰,也是笃信基督,热心事奉的。最终,这位姐妹经受不了这个男孩子穷追不舍、狂轰乱炸式的攻击而接受了他的求爱。历经了短暂的恋爱,他们很快就进入了婚姻生活,婚后是十分不幸福的,男孩子露出了他本来的面目,是个贪婪狡诈、不求进取的年青人。并且,更为可恶的是他根本就不相信基督信仰,还横加阻拦妻子到教会事奉,又经常在外面酗酒回来就打骂妻子。这位姐妹再也受不了这种地狱般的生活,就去教会找牧师求助,牧师告诉她:“婚姻是你自己选择的,丈夫是你自己认定的,如今之际只有你在上帝面前恒切祷告,求神拣选你的丈夫相信耶稣。”最后,上帝真的怜悯了她,她的丈夫真心相信了主耶稣;但是她却付出了将近六年的时间去祷告上帝,而这期间她是活在痛苦、绝望和肉体的摧残中的。

各位青年朋友们,你如果不怕这种又苦又长的苦境,你大可自己去选择你的配偶,设立你的婚姻!让主耶稣去你人生之船的船尾“睡觉”,让上帝暂时在你的生活中“休息”,当你的人生什么时候有了大风大浪了,你再去船尾找他了奥!

圣经里的第一个家庭就是亚当和夏娃的家庭,他们的婚姻是由上帝亲自所设立的,上帝是他们的主婚人、证婚人。世人认为婚姻只是相爱男女两人的事情,与他人无关。当青年人彼此恋慕时,很难抛开自己的感情客观地慎思明辨。也许你对前面三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但这仍然并不表示对方就是神为你拣选的配偶。要知道,即使双方都是基督徒,也可能存在许多方面的差异,甚至分歧。圣经说,“信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能同负一轭”,但“信和信的也不都一样”,因为信心的程度不同就产生了对上帝的认识不同;唯有同样心志的人才有可能在跟随主、服事主的道路上互相勉励,同心合意,在属灵奔跑的天路上成为同工。

所以,未婚的青年弟兄姊妹们务要在婚姻的问题上得着神的喜悦,这样才能一生受益无穷。神所搭配的婚姻必能使二人在属灵的道路上成为同心的伴侣。哥林多教会的亚居拉和百基拉可谓是在事奉主的工作上是一个可效法的典范。他们同心合意的爱神,合而为一的事奉,在开拓福音事工上成为保罗亲密的同工。

另外,再提一点建议,基督徒在从恋爱到结婚的过程中,订婚也是一个有益而不容忽略的环节。订婚礼的功能是将双方的婚姻关系用“礼”的方式加以确定,并以之获得社会承认和监督。男女一旦正式订婚,男女双方都要对这种关系负起一定的道德责任,婚约的终止再不是随便的事情。中国的传统是很主张在婚礼前的订婚的,从订婚到结婚要历经数月到数年不等的,这是最好的了解和认识的时间。圣经也是主张订婚的,如亚伯拉罕差他的老仆人以利以谢回到米所波大米去为以撒寻一个同族的女子为妻子,实质就是下聘礼订婚。约瑟和马利亚也是先有婚约在先。

论到属灵的关系,基督第一次来到世界就是拣选教会(童女),与教会订立婚约;第二次再来就是迎娶教会(新妇)——结婚。从订婚到结婚就是教会从童女成为新妇的过程。这说明订婚可以让双方在心理和生理上得到缓冲和调节。未婚信徒必须在清楚知道了这个婚姻是神的旨意以后,方可订婚;订了婚约以后要有一段彼此忠诚的等待和预备的时间。虽然订婚并不是对彼此绝对的束缚,但它仍然是一个严肃的誓约,不可轻视;人若轻视订婚,就无异于玩弄对方的感情,轻视订婚是基督徒信仰失败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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